对接公共信息平台 园区企业亟待重视
来源:现代物流报
本月,交通运输部在其官网发布《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方案(2013~2015年)》 (以下简称 《建设方案》)。此后,在交通运输部举办的全国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会上,又正式出台了《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纲要》、《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国家级行业管理系统建设方案》和《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区域交换节点建设指南》三个文件。这标志着我国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入全面推进期和攻坚期。
物流园区为何是突破口
在推进会上,交通运输部明确将物流园区、铁水联运和甩挂运输作为全国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(以下简称 “公共平台”)建设全国推进的突破口。物流园区方面,提出以物流园区为载体,通过改造园区信息系统,并配套信息化相关设施建设,实现园区和园区间、园区和入驻业户间、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、园区和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。“公共平台”选择物流园区为建设突破口有其合理性。首先,“公共平台”的总体构架是“1+32+nX”,其中“1”代表国家级管理服务系统,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建设;“32”泛指省级区域交换节点,负责区域物流信息交换,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建设;“nX”是指“公共平台”拓展和衔接的信息服务体系,包括行业内外信息系统和运输、仓储、商贸等企业信息系统。
可以看出,物流园区作为物流企业聚集的平台,处于“32”与“nX”之间,它能够利用自身信息平台聚拢运输、仓储、商贸等企业的物流信息,从而快速直接地与“32”对接,对提升“公共平台”收集零散物流信息起到极大作用,体现出了物流园区的聚集性。“公共平台”与物流园区信息平台的关系是“平台的平台”。
其次,我国物流园区发展迅猛,数量不断增加,类型不断丰富,功能日趋完善,各物流园区越来越重视信息化建设,拥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,具备与“公共平台”对接的基础。
最后,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《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》刚刚出台,其中提到要“研究制定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接口规范,建立物流园区的信息采集、交换和共享机制,促进入驻企业、园区管理和服务机构、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有序交换,创新园区管理和服务。”所以政策上要求物流园区接入类似“公共平台”这样的社会化信息平台。
加紧 “修炼”造平台
自2013年5月“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”正式揭牌至今,使用“公共平台”物流管理软件企业已有1万余家,“公共平台”连接数达到15万家企业。企业通过“公共平台”实现交换数据量累计超过5.5亿条,日交换量高达200万条。
可以看出,“公共平台”以其开放性、公平性、公共性的特点,在打通物流信息交换,提高社会物流效率方面显示出了卓著的成效。我国物流园区应尽快融入到“公共平台”之中,利用社会化公共平台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竞争实力。“平台主要具备基础交换和公共信息服务两大功能,其中基础交换网络是平台建设的基础,加快实现基础交换网络的全国布局是平台建设的关键所在。”以物流园区为突破口,需要我国物流园区加快建设自身信息平台,完善车主与货主、园区与车主、园区与货主之间的基础交换网络,通过“公共平台”实现实现园区和园区间、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、园区和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。
物流园区要想接入“公共平台”需要注重上述哪几方面信息化建设的完善工作?《建设方案》“研究和制修订平台关键标准规范”中,对物流场站(园区)电子单证标准有相关叙述,包括车辆IC卡/电子标签信息、车辆进出信息、信用评价信息和货物流量流向统计信息等。仓储电子单证标准包括规定入库通知单、入库明细单、出库通知单、出库明细单等。当然,物流园区货主与车源对接的信息交易平台建设同样值得重视。
未来,为保障物流园区与“公共平台”顺利对接互联,还会对物流园区平台、应用系统和软件进行符合性测试,检验其是否符合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规范的要求,并为用户提供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,实现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数据交换与服务功能调用。
我国物流园区普遍存在信息化建设差、物流信息流通不畅的问题,有意识希望接入“公共平台”的物流园区企业,必须抓紧强化自身信息化建设,搭建园区信息平台,以高标准建设自身信息平台,才能顺利完成与“公共平台”的对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