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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新业态高质量发展
作者:中国交通报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/7/8    阅读数:121

近年来,全国最大的海上风电集群、全国最大单体海上光伏电站在江苏沿海落地生根,做好海上交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,意义重大、责任重大。面对水上交通安全新形势、安全保障新任务,连云港海事人切实强化服务意识、积极提升监管能力,主动构建服务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的新型海事监管体系,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新业态高质量发展。

服务与监管并行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

海上风电、海上光伏等新业态生产建设具有规模大、施工船舶多、施工人员多、施工工艺复杂、涉及产业链多等特点。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高峰期,有数千人、百余艘船舶同时集中作业,作业区位于潮间带、滩涂区,通航环境复杂,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压力大。我们立足实际、直面问题,成立新业态海事工作专班,长驻项目现场,前移服务关口,帮助企业解决施工资质、人员水上安全技能缺失、人员动态管理困难等诸多实际问题。我们深入开展调研,深入新业态企业了解困难与需求,聚焦企业急难愁盼,联合查摆施工隐患与安全风险,协同开展安全监管措施研讨,形成《海上风电安全生产基础数据日报清单》《海上风电项目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清单》《海上风电建设项目安全常见风险警示清单》《海上风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清单》,帮助企业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。

强化规划引领科技加持

我们不断强化前期规划,充分发挥海事专业技术优势,在新兴产业工程可研、初步设计、海域使用等阶段提前介入,在规划编制前期共享沿海船舶习惯航路、港口规划等信息,使规划项目避开航运功能区,寻找海上风电发展与海上交通资源规划、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;努力创新监管举措,建设“智慧海事监管系统”和“海上风电智慧监管平台”,形成网状管理数字化管理模式;在海上风电场建设雷达、VHF和AIS基站,利用位置感知、气象监测、视频监控、人脸识别、移动互联、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,实现对海上风电现场“能见、畅听、可控”;探索无人机在日常监管中的应用,并结合运用“智慧海事”、海事通App等系统,强化科技赋能,打造新业态“陆海空天”一体化监管体系。

推动构建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

海上风电、海上光伏作为新兴产业,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未知的突发事件,我们始终保持高度警惕。我们努力推动构建新业态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,形成了“政府牵头、部门齐抓共管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”的海上风电综合管理机制。我们打破传统思维,把新产业建设出海人员分为船员、作业人员、临时性出海人员三类,实施分类精准管理和强化培训。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采取“海事牵头、共同协商、企业出资、共同受益”的新模式,推动风电业主和风机供应商联合租赁直升机,用于海上风电场交通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,进一步提升海上风电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。近年来,直升机先后参与执行海上搜救任务50余次,救助或撤离人员近百人次,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关键作用。

持续完善海上风电海事监管制度

长期以来,我们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海上新业态安全发展当成重要任务来抓,及时总结有效经验,不断完善制度体系。2019年制定了《连云港海事局海上风电监管暂行办法》,2023年编制了《海上风电海事监管指南》,填补了海上风电场海事监管制度的空白。2024年,我们成立田湾海上光伏海事工作专班,提前介入项目前期筹备环节,探索建立施工项目部诚信积分制管理制度,服务保障全国最大的海上光伏单体项目——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顺利开工建设,并同步探索研究《海上光伏建设海事监管工作指南》。

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,我们将全力服务保障好海上风电、海上光伏等新业态产业安全发展,充分发挥海上监管“主角”作用,为奋力推动海洋强国建设贡献海事力量。

(作者系连云港海事局党组书记、局长)